近日,武汉市住更局物业管理处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武汉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意见的公告》,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30天(8月29日-9月27日)。
这是继8月18日武汉住更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武汉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考评办法意见的公告》后,规范物业行为的又一重磅举措。
根据管理办法,武汉针对物业的不良行为共列出了40条,出现这些行为将进行扣分。
扣分最高(-15分)的行为有:
①侵占、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小区公共收益。
②擅自撤离物业区域、停止物业服务,或者被解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包括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拒不退出,或者通过前期物业招投标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拒不进场。
③与物业管理招标人或其他物业管理投标人相互串通,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中标。
根据管理办法,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得分=基础信息分值+优良信用信息分值-不良信用信息分值。
按照信用分,由优到劣依次评定为:AAA级、AA级、A级、B级、C级。
不同等级将会采取对应措施:
AAA级、AA级:实施激励措施,包括成为业主选聘物业的参考依据、政策倾斜、优先表彰、降低抽查频次等等;
A级:实施常态化监管;
B级:加强日常监管,对其作出书面风险提示;
C级:加大行政监督检查频次、约谈、作为物业选聘/采购等参考依据。
同时,此前武汉市发布的物业红黑榜,也将成为物业企业信用分奖罚的依据。
当然,除了扣分项之外,物业表现优秀,也可获得加分。